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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01 09:57:53  浏览:929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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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

国家医药管理局


执业药师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
1994年11月18日,国家医药管理局

(一)执业药师岗位设置
一、医药生产企业
1.厂长(经理)或主管生产(技术)、经营的副厂长(副经理)及总工程师岗位;
2.技术工艺主管岗位;
3.质检主管岗位;
4.销售主管岗位;
5.制剂厂供应主管岗位、制剂车间主任岗位。
二、医药经营企业
1.医药批发企业
(1)经理或主管经营业务副经理岗位;
(2)质检部门、化验室主管岗位;
(3)药品经营部门主管岗位;
(4)药品仓库主管岗位。
2.医药零售企业
(1)门市部经理或主管业务副经理岗位;
(2)药品零售质量主管岗位。
三、有关要求
1.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在以上所列关键岗位配备执业药师。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质检、化验部门主管负责人,在1996年底前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其它岗位1997年底前配备执业药师。
2.在关键岗位配备执业药师是申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对原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年检时,要检查其关键岗位配备执业药师情况,对不能按时达标的单位即行缓发直至收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对新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在关键岗位配有执业药师,才能发给“合格证”。

(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规范
一、主要职责
1.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文件;
2.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
3.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5.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
6.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用药的责任;
7.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
二、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
2.热爱医药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基本准则;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知识水平
1.熟悉《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GMP》、《GSP》等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各项法规、条例和规范;
2.掌握医药专业理论和技能,掌握现代医药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3.不断更新知识,注意国内外医药信息收集和整理,掌握最新的医药知识和先进的医药技术,以保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准;
4.熟悉与医药相关的综合知识;
5.掌握一门以上医药专业外语。
四、业务能力
1.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的重大问题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
2.具有独立依法执行业务的能力;
3.善于吸取国内外经营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和市场变化情况,改革创新,完善企业经营机制;
4.按照企业经营目标,科学地组织有关生产、经营活动;
5.对药品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督,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五、文化程度、经历与身体素质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经考试或考核、认定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符合《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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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耶鲁大学校长论中国大学请教博友Joanna

龙城飞将


  我转帖了前耶鲁大学校长评论中国大学的文章,我并不在意这个讲话的真实性,但我十分赞同文章的观点。也许,这是仿照多年前《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的新作吧,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的大学》。
  博友Joanna在我的博客上留言,对我的观点,当然首先是这文章的观点,表示反对。现在,我对他/她的留言中的观点进行一番追问:
  2009年9月30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此文,《环球时报》29日致电耶鲁大学,这是哪个月的29日?是在《环球时报＀》报导前给耶鲁大学去电查证,还是在报导之后?
  《戳穿谎言?“耶鲁大学校长撰文”是如何形成的?》的网文能够揭密,这篇文章的真实性如何?为什么不信《环球时报》,却相信这篇网文?
  “即便耶鲁大学校长撰文”这件事是假的,但有人假借他的名义写了批评当代中国大学教育的文章的观点是不是正确的,是不是针砭当代中国大学教育之弊?如果文章的观点是正确的,何骗之有?
  “正牌的耶鲁大学校长Richard Levin告诉英国卫报,中国大学将很快超越世界顶级名校”是什么含义?是指中国所有的大学,还是部分精英大学。是不是如现在中国许多企业通过国家强行强强合并从而跻身于世界500强一样,也到了世界大学n强之列,把其它一些原本在这之列的大学赶了出去?Richard Levin讲这话的真实性如何,有没有经过考证?即便他讲了这些话,讲这话的动机和真实性如何?

2010-3-19

附:2010-03-18 12:01:13 Joanna 评论:
据2009年9月30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 近日,一篇据称耶鲁大学前校长小贝诺.施密德特炮轰中国大学教育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并引起学界和网民热议。帖子说,“中国没有一所真正的大学,中国大学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笑话”。
在这篇名为《耶鲁大学前校长撰文批判中国大学》的文章中,施密德特用“在做自己屋子里的君主”批评中国政府或下属机构“排名”、让中国知名大学跻身 “世界百强”的做法;他称中国大学日益严重的“官本位”体制,是“宙斯已被赶出天国,权力主宰一切”,并嘲笑中国大学“似乎是孕育自由思想并能最终自由表达思想的最糟糕同时又是最理想的场所”。
就此消息,《环球时报》29日致电耶鲁大学进行询问,校方负责与媒体联系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他们查询,耶鲁大学学报从未刊登过传闻中的这篇文章。另据证实,最近几期耶鲁大学校刊不但没有这篇文章,也没有任何关于中国大学的内容。
正当所有人都一头雾水的时候,又一篇名为《戳穿谎言?“耶鲁大学校长撰文”是如何形成的?》的网文似乎揭开了谜团。文章称,此文是用1987年施密德特在耶鲁开学典礼上的演讲移花接木拼凑而成的。
在亲爱的博主发文前一个月,即2月4日,正牌的耶鲁大学校长Richard Levin告诉英国卫报,中国大学将很快超越世界顶级名校。
结论是,谎话是说不得的,除非您很enjoy被戳穿的感觉。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人口办[2006]34号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省计划生育科研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省人口计生委科研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省人口计生委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的申请与管理工作,有效利用课题经费,确保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口计生委重点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针对我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科技处将定期制订、修订和发布课题申报指南,以指导申请工作。

第三条 省人口计生委立项的研究课题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课题;第二类是一般课题。两类课题都分为计划课题(我委资助)、指导课题(经费自筹)两种情况。

第四条 省人口计生委研究课题的立项程序是:个人(或联合)申请、单位汇总申报、专家评审论证、科技处汇总、委主任办公会审批。

第五条 我委立项的研究课题由省人口计生委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第二章 申 请

第六条 省人口计生委根据研究规划和在研课题的情况,采取普遍发布或定向发布的形式发布课题申报指南。

第七条 申请省人口计生委的研究课题,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河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应认真填写,实事求是。

第八条 进行动物实验的研究课题,按照卫生部《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必须取得动物实验合格证,应用大、小鼠必须达到二级(清洁级)以上。

第九条 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并从事申请课题实质性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在职科技人员。

第十条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项以上(不含两项)在省人口计生委立项的在研课题。

第十一条 有合作或协作单位的,合作或协作单位应在申报书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并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按规定期限报送到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以下简称:科技处)。

第十三条 重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第十四条 对申请者的申请,省人口计生委一般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由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具体组织,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步骤是:形式审查——专家论证——审批。评审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形式为会议评审。

第十七条 形式审查工作由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负责,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予通过:

1、申报书的填写字迹潦草,内容难以辨认或文字不通顺,表达的意思不准确,应填写内容缺项;

2、研究内容不在当年申报指南范围内;

3、有动物实验内容但未取得实验动物合格证;

4、未提交检索或查新资料;

5、承担国家、省级课题2个(含2个)以上未完成或委科技计划课题1个未完成;

6、预算不切合实际,虚报经费或超过省人口计生委的支持能力;

7、课题周期过长;

8、工作条件太差。

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要求是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所从事专业的国内外研究进展等信息、适应面比较广、认真负责、办事公正、不徇私情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情报研究人员。科技处每年视申请课题的学科分布情况聘请专家,组建课题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从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应用性课题的评审,亦可适当邀请部分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的实际工作者担任评委。

第十九条 课题评审工作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保证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不受干扰。每个评审小组的专家须选定5—7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评审的专家、领导、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一律采取回避制度,同时对会议评审情况予以保密,在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

第二十条 参加评议、评审的专家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创造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社会和/或经济效益等方面,对每项申请进行量化打分,做到公正合理,实事求是。

第二十一条 科技处将专家评审论证的结果汇总、整理,报委主任会审批。

第四章 立 项

第二十二条 省人口计生委根据委主任会的审批意见和经费预算,集中审批。

第二十三条 申请课题获得批准后,由省人口计生委正式下达科研计划,以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

第二十四条 课题负责人与科技处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书,即正式立项并列入省人口计生委管理的研究课题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经过专家评审,认为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又符合当年课题申报指南要求的课题,由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负责推荐申请省级或国家(部委)级课题。

第五章 管 理

第二十六条 省人口计生委对立项的科研课题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教)处,依据课题协议书和本办法,要加强课题的跟踪管理,促进课题组按时间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第二十八条 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课题负责人要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自我管理,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第二十九条 课题立项以后,研究资助经费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课题研究经费不得拨给课题组成员个人。课题经费要专款专用,开支主要用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须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旅差费、交通费、成果印刷费等,必要时省人口计生委有关部门将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条 对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省人口计生委按年度计划拨款。课题负责人每年(以工作年度的年底为限)提交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逾期不报者,将停止拨款。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省人口计生委一次全额拨款。

第三十一条 课题经费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和财务处,对管理范围内的经费使用承担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对课题经费实施具体管理,按财务制度要求,对课题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开支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财务部门应妥善保存课题经费帐目和单据,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十二条 因故需要修改研究内容或延长计划执行时间的,须提前向省人口计生委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能按新计划执行。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变更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科技处委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3.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4.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5.延期提交最终成果;
6.撤销课题;
7.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 对因课题负责人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课题,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撤销的课题,追回已拨经费。

第三十六条 课题负责人完成研究计划后,须认真总结,并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课题工作总结。课题结束后,课题承担单位应及时组织评审和考核,并作出学术评价和审核意见,连同课题总结的资料(河北省人口计生委科研课题工作总结及研究课题结题的资料清单)和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数据图表、软件等成果一同报送科技处。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为科学地评估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成果的质量,课题最终成果须进行验收评审,通过评审后予以验收结项。

第三十八条 成果的鉴定。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立项的课题成果,经课题承担单位申请,由省科技厅组织鉴定。课题承担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奖手续。成果鉴定所须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自理。

第三十九条 由省人口计生委资助的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享由省人口计生委、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研究者各方订立合同约定。

第四十条 凡以内部报告形式或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著作,都应在著作的适当版面注明“河北省人口计生委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课题”字样。在国际上发表的,遵从国际惯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由河北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