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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5 21:28:36  浏览:807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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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09]125号)要求,将油菜种植面积、油菜籽单产、油菜籽总产和绿肥种植面积完成情况作为2009年度各县(市、区)冬季农业生产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开展的督导检查与统计上报数据相结合。按100分制计分,2009年冬种督导检查考核40分,2010年统计季报上报数据考核60分。
  (一)督导检查(40分)
  1.督导检查内容。各县(市、区、)油菜、绿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油菜和绿肥生产技术高产示范片落实情况、资金投入、责任激励机制落实等。
  2.督导检查评分。油菜、绿肥面积任务完成情况30分;油菜、绿肥播种进度及冬种覆盖率16分;抽查重点乡村油菜、绿肥生产落实情况16分;查看行政及技术服务措施20分;油菜、绿肥高产示范片、油菜机开沟示范片落实情况10分;访问农户8分。通过六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进行评分(制定具体评分细则)后,再按40%权重计算得分。
   (二)统计上报数据(60分)
  1.考核时间及依据。以2010年7月份统计部门统计季报数据和九办字[2009]125号文件分解到各县(市、区)油菜、绿肥面积、油菜籽单产、总产完成情况为准。
  2.考核评分办法。先以100分制计分,油菜70分(面积30分、单产20分、总产20分),绿肥面积30分。
  (1)油菜、绿肥面积。完成市分配任务数各得3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28.5分,完成90%的得27分,完成80%的得24分,以此类推。
  (2)油菜籽单产完成了市分配任务数得2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19分,完成90%的得18分,完成80%的得16分,以此类推。
  (3)油菜籽总产完成了市分配任务数得2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19分,完成90%的得18分,完成80%的得16分,以此类推。
  油菜、绿肥面积、油菜籽单产、总产完成得分相加后,按60%权重计算得分。
  (三)综合考核得分。各县(市、区、)督查得分和统计季报完成情况得分即为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
  (一)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纳入2010年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目标考评内容。
  (二)冬种油菜、绿肥生产督导检查评分结果纳入2009年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局综合考评内容,并设立单项1、2、3等奖予以表彰。
  (三)冬种油菜、绿肥生产阶段性督查结果进行排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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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民航天津市管理局、市口岸委、公安局拟订的《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政府


批转民航天津市管理局、市口岸委、公安局拟订的《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民航天津市管理局、市口岸委、公安局拟订的《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航空港是我市的门户之一,也是体现天津城市面貌的一个重要窗口。为维护航空港治安秩序,确保民航运输的安全,各区、县,各部门要注意加强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执行航空港的证件使用办法,共同把天津航空港办成文明、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的航空港。

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国发〔1982〕139号),加强天津航空港控制区(以下简称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工作,维护航空港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民用航空运输安全,现拟订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航空港控制区所包括的范围是:旅客隔离区、旅客行李物品存放区、飞行活动区(包括客机坪、停机坪、跑道、滑行道等)。
二、航空港控制区证件是民航及各联检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直接进入航空港控制区或上下飞机的专用证件。
其他各有关部门来航空港执行公务时,一律使用临时证件。
三、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分为长期证件(有本人照片)和临时证件(无本人照片)。
长期证件有效期为两年,限于民航、各联检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在控制区内的工作人员使用。
临时证件分为限期证件和一次性证件。限期证件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四、控制区证件按其使用范围分为以下四种:
(一)隔离区通行证:限于旅客隔离区、行李装卸区和免税商店区域之内。
(二)客机坪通行证:限于客机坪、停机坪、滑行道区域之内。进入航空港跑道,除持客机坪通行证,还必须在航空港航行管制值班人员允许的时限内通过。
(三)客机坪登记证:限于上述控制区范围内并需登机工作的人员使用。
(四)特许全通用证件:准许登机和在各个控制区域内通行。
五、控制区各种证件适用范围的区分,采用红(代表隔离区通行证)、桔黄(代表客机坪通行证)、蓝(代表客机坪登机证)、绿(代表特许全通用证)四种颜色标明。临时性证件适用范围区分,同长期证件标明颜色相同。
六、办理控制区证件的程序:
(一)驻航空港的民航和各联检单位人员办证时,须经处以上主管领导批准申报,填写《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申领表》并交本人照片一张,送民航公安分处审核批准。
(二)非驻航空港单位需申领控制区工作证件(含临时证件),须经委办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和持本人工作证到民航公安分处审核办理。
七、凡因工作需要进入航空港控制区的人员,必须佩戴控制区证件,并服从验证人员检查。使用无照片的临时性证件者,必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否则不予放行。
八、持证人员只准按当班时间在证件限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
九、在特殊情况下,检查、验证人员有权阻止持证人进入控制区域。
十、负责检查、验证的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绝对禁止无证件人员进入控制区。
十一、丢失航空港控制区证件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挂失,并说明丢失原因。补发证件仍按申领证件规定程序办理。
十二、持证人证件到期,或工作变动及离、退休时,在办理工作移交和离、退休手续的同时,证件由其所在单位收回,并送发证机关注销。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没收证件,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处理:

(一)不服从验证人员验证,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强行进入控制区者;
(二)不佩戴证件,跨区域使用证件者;
(三)丢失长期证件者;
(四)持证人因工作变动,离、退休等原因,未及时上交证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涂改、转借、冒用或使用过期证件者。
十四、驻航空港的民航、联检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自觉遵守本通知。
十五、航空港控制区证件统一由天津航空港公安分处制发,其他单位不得制作和发放航空港控制区证件。
十六、本办法自一九九○年八月二十日零时起执行。
十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天津航空港公安处。



1990年8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96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4〕11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根据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用抵押物偿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行使优先权时,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不能以任何方式改变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也不需要用裁定书加以认可。如果债权人据以行使优先权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应由作出判决或调解的人民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变更了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但当事人不能对此裁定申请再审,亦不涉及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问题,对于人民检察院坚持抗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不予受理。